中國商標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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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高效 誠信
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注冊商標。
二、應提交的申請文件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商標注冊証書
(3) 《商標代理委託書》
(4) 公司註冊證、商業登記証複印本
(5) 申請資料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准註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複審、異議複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我局將根據異議、異議複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准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准註冊,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准,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三、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准。
3、續展申請被不予核准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准通知書》。
4、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四、服務收費
到期前續期:$4000/件 (包括商標局費用)
到期後寬展期內:$4500/件 (包括商標局費用)